美国人,是怎么想的呢? 我们来前前后后,说一下:
1791年美國「權利法案」:為了限制強勢的專制政府,防止政府權力膨脹進而侵犯公民權力,賦予公民反抗的武器,也是這條法案重要內在精神,俗謂「槍權天授」。
美国的先祖们,一早确定了:“大社会,小政府”的思想。 所以他们认为: 人民拥有持枪权!
为什么? 他们认为: 就是要将权力放在人民的手中,而不是政府的手中。这样保证了,如果坏人横行了,普通的人民手里也有枪。
这就保证了,如果政府腐败了,开始欺压人民了,这样人民手中还会有枪。
瑞士有860万人,瑞士公民持有340万把枪。瑞士的苏黎世,每年有13岁的青少年和少女参加射击比赛,并学会为开枪负责。
瑞士持枪很多,平均每10万人发生0.4起杀人案
美国是不禁枪,平均每10万人发生4.7起杀人案
俄罗斯是禁枪,平均每10万人发生9.7起杀人案
这样看来,他们认为:禁枪本身同降低犯罪率,没有什么联系。
以美国为例,就算此刻全国完全禁枪,人人都没枪了,犯罪率一样不会降低。
黑人还可以用刀、匕首、斧头甚至拳头作案,一样可以杀人。
而黑人歹徒通常比较强壮,普通人尤其是华裔,没有枪支赤手空拳,基本无法对付他们。
大家都有枪支,普通人才能忽略身体和力量的差异,对抗这些强壮歹徒。
网摘原文:https://www.163.com/dy/article/GJO4NV0R05159NLJ.html
有人会开车撞人。问题不在于车,而在于人。
有人会开枪杀人。问题不在于枪,而在于人。
总之,美国人认为: 政府越大,人的道德就会越败坏。道德越败坏就会越依赖于政府,依赖政府越多就政府会越大。 所以,要小政府,大社会。
所以,将堕胎权,由政府下放到了各个州,他们认为,是政府的权力变小了,好事。
所以,人人手里有枪,也是政府权力,可以受到限制了,也是好事。
总结:美国以及很多新教国家的,他们都是这么想的。 欢迎大家去批评邪恶的资本主义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