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否认,美国建国之初,和美国早期成为全世界的楷模。 当初的美国制定了宪法,制定了详细的法律,我这一切都是为了限制政府的权力,保障人民的权利。 再看看如今的美国,这一切全部反过来了。
美国政府的公权力越来越大,人民权益越来越小。 美国政府的公权力已经大到了夸张的地步,比如喝酒后骑自行车都算违法,比如公开场合,谈论上帝都算违法, 比如公共场合不戴KC都算违法。 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因言获罪。 太不可思议了。
什么是真正的法律精神,就是政府必须守法。 这是一切法律精神的前提。 政府都不能守法,政府可以胡作非为,那么要法律还有什么用? 只用来限制人名吗? 一句话概括,如今的美国已经远远的背离了当初的建国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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