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最初两百多年,基督徒,被罗马帝国屠杀无数。
两百多年后,罗马的一位皇帝,宣布基督教和其它宗教,有平等的地位了,合法了,和其它宗教一样,享有宗教自由了。并且,还可以拥有土地和财产。他们被称为罗马天主教。
这样经过一些代,罗马天主教的教皇和管理层,就拥有和大量的财富和权力。这感觉在爽了。但这样做与bible,不符,这不能让信众和百姓知道,所以,他们做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。
方法一:想法设法,编了各种为百姓好的理由,让百姓,看不到bible. ”比如,你私看了,不懂,会误入歧途的。“ 反正,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话术,让你深信,不让你看,是为你好。就算你家人,你兄弟私下看了bible,你立马举报,你也深信,这是为了你兄弟好。
Bible,只能是古希伯来语的,是希腊语的。
谁若敢将bible翻译成大家能看懂的本国文字的版本,死罪。 谁敢私下传,死罪。 谁敢私下传播bible上的内容,死罪。
这种方法很有效,罗马天主教的这种方法,整整运行了一千年。稳稳当当的,整个欧洲大陆,一片稳定安祥的局面。
直到千年以后:路德和加尔文等人的出现。